question-icon 没做工伤认定怎么获得赔偿?

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但是还没去做工伤认定,心里很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拿到赔偿。想知道没做工伤认定的话,具体赔偿该怎么进行,是单位赔还是有其他途径,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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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做工伤认定,依然是有途径获得赔偿的。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是有时间规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诊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或确诊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向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要是单位没在规定时间申请,在此期间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单位负担。 若没做工伤认定,赔偿一般根据实际损害进行。赔偿项目有这些: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用,通常按照所在企业出差时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交通及住宿费用,经医疗机构证明和安全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前往统筹地区外就医的,按企业出差标准报销 。 此外,如果是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向第三人追偿。若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可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像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造成残疾或死亡的,还有相应赔偿。总之,没做工伤认定不意味着不能获得赔偿,要及时了解自身权益并积极主张。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统筹地区:一般指的是某一区域内统一进行社会保险管理和基金调剂使用的地区范围。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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