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检查大队和劳动仲裁是一个部门吗?
我在工作中遇到了劳动纠纷,有人建议我找劳动检查大队,也有人说去申请劳动仲裁。我就很疑惑,这劳动检查大队和劳动仲裁是不是一个部门啊?它们处理劳动纠纷有啥不一样的地方吗?我该选择哪个来解决我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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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检查大队和劳动仲裁不是同一个部门,它们在性质、职能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劳动检查大队是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机构。它主要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简单来说,就是查看企业有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发工资、有没有让员工超时加班等情况。一旦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检查大队有权责令其改正,甚至进行处罚。其依据的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赋予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的职责。 而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劳动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它的主要职能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如劳动合同纠纷、工资福利纠纷等争议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裁决。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规定了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程序等内容。 所以,劳动检查大队侧重于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而劳动仲裁则侧重于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具体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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