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待岗员工是否享受职工待遇?

我现在处于待岗状态,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像正常上班的员工一样享受职工待遇,比如福利、保险之类的。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待岗员工到底有没有这个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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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待岗待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待岗员工是否享受职工待遇,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待岗”,它指的是员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暂时不从事岗位工作。 从工资待遇方面来说,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这意味着在停工停产的特定情况下,待岗员工在一定周期内工资是有保障的。 在社会保险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只要用人单位和待岗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单位就有义务为待岗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说,待岗员工依然享有社保待遇。 至于其他职工福利,如节日福利、培训机会等,这通常要看用人单位的具体规定和相关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待岗员工也能享受,那么员工就有权利获得;如果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待岗员工这些福利。 总的来说,待岗员工在工资和社保等基本待遇上有一定的法律保障,但其他职工待遇要依据具体规定和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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