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期限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我租了套房子,和房东签的合同里没写租赁期限。我有点担心这合同有没有效,要是房东突然让我搬走怎么办。我想知道这种没写期限的租赁合同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力,受不受法律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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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没有期限的租赁合同通常是有效的。这种没有明确租赁期限的合同,被称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也提到,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没有期限的租赁合同不会因为缺少租赁期限这一要素而无效。不过,不定期租赁合同赋予了双方相对灵活的解除权。也就是说,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但要给对方留出合理的准备时间。例如,房东若要解除合同,应提前一段时间告知租客,让租客有时间寻找新的住所;租客若要解除合同,也应提前通知房东,以便房东重新寻找新的租客。 虽然不定期租赁合同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稳定性,但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的租赁关系依然存在,承租人有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的权利,出租人也有收取租金等权利。所以,即便租赁合同没有期限,只要双方按照合同的其他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是可以正常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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