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没过户有对方房产证行不行,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买了房,但还没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手里只有对方的房产证。我担心这样会不会存在什么风险,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保障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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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没过户有对方房产证是不行的。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要明确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性。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是为了明确不动产的归属,保障交易安全。简单来说,就是通过登记来确定谁是房屋真正的主人。 其次,关于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是以登记为准的。比如说,你和卖家签订了购房合同,也拿到了对方的房产证,但只要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从法律层面上讲,房子还不属于你。 最后,相关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购房合同是有效的,但房子的所有权在未登记前不会转移到你名下。 因此,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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