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定金不退了就可以不付违约金吗?
最近在买房过程中遇到了糟心事。我和卖家签了合同,交了定金,现在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可能要违约。卖家说定金不退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我还需不需要再付违约金啊?想了解下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这方面问题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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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过程中遇到定金和违约金的问题,咱们可以这样来理解。
首先,解释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定金呢,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简单说,就是买房时预先给卖家一笔钱,保证会按约定履行合同,如果按约定做了,这笔钱可以抵房款。违约金呢,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就意味着,当出现违约情况时,只能在定金和违约金里选一个来主张权利,不能两个都要。
具体到买房定金不退是否还需付违约金这个问题上,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比如卖家违约不卖房了,而且双方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买房人可以选择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如果买房人选择让卖家双倍返还定金,就不能再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了。
反过来,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也就是买房人违约,不想买房了,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此时,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卖家也只能在定金和违约金里选一个主张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卖家选择不退还定金,那就不能再要求买房人支付违约金了;反之,如果卖家选择要求买房 人支付违约金,那就得把定金退给买房人。
总之,在这种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买房合同里,一方违约时,定金和违约金只能二选一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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