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育津贴和产假可以选择吗?

我老婆怀孕了,之后面临生育的问题。我想了解下生育津贴和产假是不是能二选一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政策,要是只能选一个,那选哪个更合适呢?我就想搞明白这两者之间能不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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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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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产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且不可以进行选择。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产假是给予生育女职工的法定休假权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这意味着只要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就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享受相应天数的产假,这是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身体恢复和照顾新生儿的基本权益,是不能用其他方式替代的。 而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也就是说,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通过生育津贴来保障自己的经济收入。 所以,生育津贴和产假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女职工既可以享受法定的产假,同时在产假期间还能依法领取生育津贴,而不是在两者之间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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