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否同时主张?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听人说这既算工伤,也涉及人身损害。我就想问问,这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同时向相关方主张吗?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想了解下这样做合不合法。
展开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同时主张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这两个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而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相关规定支持在符合条件时二者可以同时主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如果是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劳动者一方面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工伤赔偿;另一方面,还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例如,职工在上班途中被第三人的车辆撞伤,且该事故被认定为工伤。那么职工既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赔偿,同时也能向肇事司机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医疗费等一些具有补偿性质的费用,一般不能重复获得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