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后可以要求公司陪同去医院检查就诊吗?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身体很不舒服。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派人陪我去医院做检查和就诊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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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受工伤后要求公司陪同去医院检查就诊,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必须陪同。但是,公司在员工受工伤后有着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没有强制要求公司陪同员工去医院,但公司有义务及时救治受伤员工。因为及时治疗有利于确定工伤的情况和后续的认定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受伤员工行动不便、情况紧急或者对就医流程不熟悉时,要求公司陪同是合理的诉求。公司从人性化管理和承担自身责任的角度出发,也应该尽量安排人员陪同。这不仅能体现对员工的关怀,也有助于高效处理工伤事宜,避免因救治不及时或流程不熟悉等问题,影响员工的权益和工伤认定的结果。 如果公司拒绝陪同,员工也不要慌张。可以自行前往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保留好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资料,以便后续申请工伤认定和理赔使用。同时,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告知公司其在工伤处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沟通后公司仍然不履行相应责任,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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