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缴社保能否补偿给个人?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发现公司一直没给我缴社保。我跟公司提出来后,公司说不补缴了,想直接补偿给我钱。我不太确定这样合不合法,也不知道能不能接受这笔补偿,想了解下公司未缴社保到底能不能补偿给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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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未缴社保不能简单地通过补偿个人来解决问题。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表明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不能通过与员工协商的方式免除。 虽然在实际中可能存在公司提出给予员工一定金钱补偿来替代缴纳社保的情况,但这种做法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这种补偿方式没有为员工建立真正的社保权益,员工在遇到医疗、养老、失业等情况时,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带来的保障。另一方面,从法律层面,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保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补缴,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 对于员工而言,接受公司的现金补偿而放弃社保权益是有风险的。比如,在未来员工可能因为没有社保记录而影响购房、落户、子女入学等权益。而且,一旦发生工伤等情况,没有社保的保障,员工的权益将很难得到有效维护。所以,公司未缴社保不能通过补偿个人来替代缴纳社保,员工应要求公司依法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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