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缴纳社保该如何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发现公司一直没给我缴纳社保。我担心这会影响我的权益,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没缴纳社保的话应该怎么给我补偿,补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呢?
展开


当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相应补偿。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社会保险,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而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没给员工缴纳社保,社保征收机构会要求公司限期补缴,并且从欠缴那天开始,每天要额外缴纳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要是公司超过期限还不缴纳,就会面临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另外,在一些情况下,员工因为公司没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医保待遇,那么员工在看病就医过程中产生的原本可以通过医保报销的费用,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同样,若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时,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也由用人单位承担。总之,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