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缴纳社保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几年了,公司一直没给我缴纳社保。我听说这是违法的,想知道公司没缴纳社保的话,应该怎么给我赔偿呢?我该通过什么方式来维护自己权益,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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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一项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其补缴。若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给员工造成了损失,员工有权要求赔偿。例如,员工因未缴纳医疗保险,在生病就医时无法享受医保报销,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原本可以报销的费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缴或赔偿,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员工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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