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不配合工作,公司可以开除吗?

我是公司管理者,有个员工总是不配合工作,安排的任务要么拖着不做,要么敷衍了事,严重影响了团队效率。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能不能直接把他开除,会不会涉及到什么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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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开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司是否可以因员工不配合工作而将其开除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开除”在法律上对应的概念,这里所说的开除实际上指的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员工不配合工作的行为达到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程度,那么公司是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将其开除的。不过,这里的关键在于“严重违反”,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明确规定哪些不配合工作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的情形。比如,规章制度里可以写明,员工多次拒绝执行合理的工作安排、故意拖延重要任务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等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同时,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进行公示或者告知。 另外,如果员工不配合工作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公司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重大损害”的界定,法律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通常需要结合用人单位的行业特点、经营规模、损害的具体情况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比如,在一些生产型企业中,员工不配合工作导致生产线停工,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就可能被认定为重大损害。 然而,如果员工不配合工作的情况并没有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造成重大损害的程度,公司直接将其开除,就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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