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和工资损失能否同时支付?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后来公司违法解除了和我的劳动合同。我想问下,除了让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我还能要求公司赔偿我这段时间的工资损失吗?赔偿金和工资损失可以同时让公司支付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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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和工资损失能否同时支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金和工资损失这两个概念。赔偿金是指在一方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害时,需要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目的是对受损方进行补偿和对违约方进行惩罚。比如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工资损失则是指劳动者因为某些原因,比如被非法辞退、被拖欠工资等情况,导致在一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获得工资收入所遭受的损失。 在我国劳动法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里明确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赔偿金的情形。而对于工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拖欠工资等导致劳动者工资损失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在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既符合支付赔偿金的条件,又造成了劳动者工资损失,在一些情况下,赔偿金和工资损失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例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在解除合同后未及时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那么劳动者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工资损失。但是,具体是否能够同时获得支持,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由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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