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被公司降薪,产假休完后还能投诉吗?
我在怀孕期间被公司降薪了,当时因为在孕期没精力去处理这事。现在产假休完了,我想为自己讨回公道,不知道还能不能投诉公司这种降薪行为,也不清楚投诉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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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女职工在孕期被公司降薪这种行为的性质。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其劳动权益是受到法律特殊保护的。公司在女职工怀孕期间未经合法程序擅自降薪,这属于违法行为,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那么产假休完后是否还能投诉呢?答案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只要从你知道公司降薪这个侵害你权益的行为开始,在一年之内你都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投诉的途径有多种,你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公司恢复你的工资待遇并补发降薪期间的工资差额。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你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解决你和公司之间的工资争议。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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