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押金后不买了押金能退吗?
最近在考虑买房,交了押金。但现在又有些犹豫不想买了,就想知道这交的押金还能不能退回来。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这种情况押金退还的具体规定和条件是怎样的,自己有没有可能把押金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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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押金后不买了,押金能不能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得明确押金的性质。押金是购房者存放在售房者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的费用,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理论上押金应予以退还。 如果押金被约定为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要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比如单纯改变主意,这种情况下定金通常不能退还。但如果是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进行房屋销售,或者开发商提供的房屋信息与宣传严重不符等情况,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并可能获得相应赔偿。 要是押金不属于定金性质,或者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违规销售行为时,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押金。另外,如果双方在签订的协议中有关于退还押金的特殊约定,并且购房者符合该约定条件,同样可以要求退还。 还有,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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