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滕州缴了定金购房是否可以退?
我在滕州看中了一套房子,当时就交了定金。可现在因为一些突发情况,我没办法买这套房了。我想知道,在滕州已经缴了定金的情况下,这个购房定金还能不能退啊?我很担心钱就这么打水漂了。
展开


在滕州缴了定金购房是否可以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定金的法律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具有担保性质,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比如仅仅是因为个人喜好改变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那么根据定金罚则,购房者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因为购房者作为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购房合同约定的义务,就要承担定金被没收的后果。 然而,如果是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无法购房,例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变更房屋设计等,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例如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