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抑郁症患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是一名抑郁症患者,现在工作对我来说有些吃力,心里很纠结要不要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解除合同,要是解除了会不会有什么不利后果,以及单位在这方面有什么义务,想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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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抑郁症患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这方面来说,如果抑郁症患者只是病情较轻,能够正常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然而,如果抑郁症导致员工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且经调岗或治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员工原本的工作是高强度的销售工作,因为抑郁症无法完成业绩指标,调岗到轻松的后勤岗位后还是无法胜任,单位就可能依法解除合同。 其次,从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角度,抑郁症患者本人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沟通,尊重彼此的权益。 最后说说经济补偿问题。一般情况下,若因抑郁症导致劳动者无法从事原工作,经调岗后仍无法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如果抑郁症属于在入职前即已存在且用人单位不知情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可能无需支付赔偿 。总之,抑郁症患者解除劳动合同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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