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可以被辞退吗


劳务派遣工是可以被辞退的,但不是随意就能辞退的哦。 首先得明确一下,这里涉及到两个主体,一个是劳务派遣单位(也就是用人单位),另一个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和劳务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用工单位是实际使用劳务派遣工工作的一方。 对于劳务派遣单位而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当劳务派遣工出现这些情况时,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辞退他们。 用工单位虽然不能直接辞退劳务派遣工,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将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比如,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当出现这些情况,用工单位可以把劳务派遣工退回给劳务派遣单位,然后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和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关系。 如果劳务派遣工没有上述这些法定的可被辞退或退回的情形,而被随意辞退,那么劳务派遣工的权益就受到了侵害。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工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一般是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则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 。 相关概念: 劳务派遣单位:就是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公司。 用工单位:是实际使用劳动者进行工作的单位。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数额比经济补偿金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