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公证后没过户,赠与人能卖给其他人吗?
我把房子赠与给别人,并且做了赠与公证,但还没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我有点后悔了,想把这房子卖给其他人,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行不行,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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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房屋赠与公证后没过户,赠与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将房屋卖给其他人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房屋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赠与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这一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 虽然房屋尚未过户,从物权角度来说,房屋所有权仍在赠与人名下,但基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负有将房屋过户给受赠人的义务。如果赠与人将房屋卖给其他人,这就构成了对赠与合同的违约。受赠人可以依据赠与合同要求赠与人继续履行合同,即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也可以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 另外,如果第三人是善意购买该房屋,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第三人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此时赠与人需要对受赠人承担更严重的赔偿责任。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赠与人在房屋赠与公证后,应遵守合同约定,不能随意将房屋卖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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