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辞职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连续三个月拖欠工资了,我的生活都受到影响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直接辞职啊?我担心直接走会有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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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员工是可以辞职的。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就属于违反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而劳动者则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当这一权利受到侵害时,劳动者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这就明确赋予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辞职的权利。并且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员工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辞职的,不仅可以顺利离职,还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员工不仅可以辞职,还能依法维护自己获得经济补偿等权益。员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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