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安置房可以转让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在考虑要不要买一套农民安置房,但是心里一直有个疑问,就是这种房子到底能不能转让啊?我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清楚,也担心后续会有麻烦,所以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农民安置房转让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农民安置房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让的。 首先,要明确安置房的概念。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农民安置房,满5年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转让。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这就意味着取得产权证书后,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进行转让交易。 若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转让。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所以这种安置房转让限制在本村村民范围内 。 另外,如果尚未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安置房是不能转让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取得房屋完全产权就不享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没有所有权就不能有效处分房屋,即使转让了也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总之,农民安置房转让要关注土地性质、是否取得产权证书以及受让方身份等关键因素。 相关概念: 安置房:政府进行公共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安置所建房屋。 宅基地: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