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了是否还能要求原公司补偿社保?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离职后才发现公司在我工作期间没有给我足额缴纳社保。我想知道,现在我已经离职了,还能不能要求原公司补偿社保呢?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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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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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离职后是有可能要求原公司补偿社保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当劳动者离职后发现原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况,首先可以与原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投诉举报,由这些部门介入调查处理。另外,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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