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工资是否可以由总公司发放?
我在一家分公司工作,最近公司说工资要由总公司来发放,我不太清楚这样合不合法。我担心会影响我的权益,比如社保缴纳、工资计算这些会不会出问题。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分公司工资到底能不能由总公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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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分公司工资是可以由总公司发放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这意味着在经营管理等方面,总公司对分公司有一定的掌控权,工资发放方式也是其中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里的用人单位既可以是分公司,也可以是总公司。只要能保证劳动者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并且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由总公司发放分公司员工工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总公司发放分公司工资还涉及到一些相关问题。比如税务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所以,若总公司发放工资,那么总公司就有义务代扣代缴分公司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此外,社保缴纳也需要注意。虽然工资由总公司发放,但社保缴纳应按照当地规定和员工实际工作地等情况,以分公司名义或者总公司名义为员工缴纳。如果因工资发放主体的改变而影响到员工社保权益,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进行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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