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备案登记能否对抗后买受人占有?
我之前买了套房子,也做了买卖备案登记。可后来发现有其他人占有了这套房子,说是他们也买了。我就想知道,我做的这个房屋买卖备案登记能不能让我拿回房子,对抗后面那个占有房子的买受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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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备案登记是指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将合同相关信息提交给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的一种制度。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安全,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等情况的发生。 后买受人占有,是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在前面的买卖行为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后面的买受人实际控制和使用了该房屋。 关于房屋买卖备案登记能否对抗后买受人占有,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登记指的是不动产的产权登记,而房屋买卖备案登记并不等同于产权登记。 房屋买卖备案登记只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它并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也就是说,仅仅办理了备案登记,并不意味着购房者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而后买受人如果已经完成了产权登记,那么他就依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这种情况下,即使前面的买受人办理了备案登记,也不能对抗后买受人基于产权登记所取得的物权。 然而,如果后买受人只是占有房屋,并没有完成产权登记,而前面的买受人办理了备案登记,此时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如果前面的买受人在交易过程中没有过错,且备案登记行为在先,从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发,前面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后买受人返还房屋。因为备案登记虽然不产生物权效力,但它可以作为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 在实践中,如果遇到房屋买卖备案登记与后买受人占有发生冲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作出公正的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付款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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