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项目到期后公司调我去其他地方,我不愿意辞职能拿到赔偿吗

我在公司的项目到期了,公司要把我调到其他地方工作,可我不想去。我现在纠结要是因此辞职的话,能不能拿到赔偿啊?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获得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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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到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劳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你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项目到期后公司调你去其他地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这种变更需要经过你的同意,若你不同意而辞职,公司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公司因项目到期等合理的工作需要对你的岗位进行调动,且该调动具有合理性,比如新岗位与原岗位的工作性质相近、工资待遇等没有明显降低等,若你不同意而辞职,一般很难拿到赔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和公司就补偿问题有争议,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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