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调岗离职可以要求补偿吗


一般来说,员工主动辞职,公司通常不会给补偿,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在用人单位及时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者主动辞职没有补偿金。只有当出现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或者当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时,劳动者才能获得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劳动者无法胜任其当前的工作职责,且经过岗位调动后仍然无法胜任,那么公司可以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进行辞退,只需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即可。但是,若员工因拒绝接受公司所提出的岗位调整而结果导致离职,被认定为公司存在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金额来支付赔偿金,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并未提出希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再继续履行下去。 所以说,不同意调岗离职能不能要求补偿,关键得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公司不合理调岗,还强制要求,那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补偿甚至双倍赔偿。要是员工本身确实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经过合理调岗培训后还是不行,这种情况下离职可能就没有补偿。 相关概念: 被迫辞职:指不是员工主动、自愿要辞职,而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比如没按时发工资、没提供约定的劳动条件等,导致员工不得不辞职。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上的补助,标准一般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条件等,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