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班没有签合同可以去劳动局告老板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有段时间了,可公司一直没跟我签合同。我心里不踏实,就想问问这种情况能不能去劳动局告老板。要是能告的话,具体该怎么做,又能争取到哪些权益呢?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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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上班没有签合同是可以去劳动局告老板的。 首先,法律明确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 如果老板没有按照规定与您签订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上班满一个月后的次月开始,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当您决定去劳动局投诉时,要准备好能证明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装、与工作相关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这些证据能帮助劳动局更好地了解情况,确认您和老板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去劳动局投诉时,您可以先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监察部门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展开调查。要是监察部门处理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或者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较为正式的法律程序,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还是不满意,最后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书面劳动合同:就是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它能保障双方权益,便于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 双倍工资赔偿:指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正常工资两倍的金额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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