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我能去看望亲弟弟吗
父母离婚后弟弟跟了另一方,我很想念弟弟,想知道从法律层面讲,我有没有权利去看望他,要是对方阻拦该怎么办,想了解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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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兄弟姐妹之间并没有法定的探望权。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意味着,探望权是赋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的法定权利,目的在于保障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联系,促进子女健康成长。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赋予兄弟姐妹探望权,但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你的探望行为对弟弟的身心健康没有不利影响,从情理和道德角度出发,你可以去看望弟弟 。如果对方(直接抚养弟弟的一方)阻拦,你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友好沟通,说明你的想法和对弟弟的关心,争取对方理解,协商确定合适的探望时间和方式。
要是沟通无果,虽然不能通过法律强制主张探望权,但你可以寻求其他亲属或居委会、村委会等第三方介入调解,促使对方同意你探望弟弟。毕竟,兄弟姐妹之间的亲情交流对孩子的成长和情感发展往往具有积极意义。
相关概念: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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