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后的宅基地能否继承?
我家农村的宅基地已经完成确权了,现在家里老人年纪大了,我就想了解下,等老人去世以后,这个确权后的宅基地我能不能继承呢?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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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的区别。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意味着宅基地本身是不能被继承的。 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符合遗产的定义。 当继承人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后,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但这并不是对宅基地的继承,而是基于房屋的所有权而获得的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益。只要房屋存在,继承人就可以一直使用对应的宅基地。但如果房屋自然倒塌或者被拆除,没有经过相关程序重新建房的话,村集体就有权收回该宅基地。所以,确权后的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因继承房屋而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益是受一定条件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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