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是否可以告个人?

我在一个小厂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老板拖欠工资,我想通过劳动仲裁维权,但不清楚能不能直接告老板个人。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把个人作为被申请人?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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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是可以告个人的。 劳动仲裁是一种用于调整雇主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定程序。它旨在公正地处理和裁决双方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这里所说的雇主,并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或单位,也包括个人,例如个体工商户等。只要劳动者与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因这种劳动关系产生了纠纷,那么劳动者就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例如,个人作为雇主雇佣劳动者,但存在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者就可以以该个人为被申请人,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其支付工资、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这表明,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作为侵害方,劳动者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实际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注意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如果有)、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以证明自己与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同时,要按照劳动仲裁的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并积极配合仲裁机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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