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停产生活费是否可以扣社保?
我所在的公司因经营问题停工停产了,发生活费的时候公司说要扣除社保费用。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理,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停工停产期间公司发的生活费能不能扣除社保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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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停工停产生活费是否可以扣社保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停工停产生活费是指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按照规定向员工支付的用于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的费用。而社保则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在实践中,各地对于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生活费标准有不同规定,但一般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 关于社保费用的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即使企业停工停产,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通常情况下,社保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的,员工承担的部分一般由用人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对于停工停产期间的生活费是否可以扣除社保费用,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扣除,但从法理上来说,生活费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停工停产期间的基本生活。如果扣除社保费用后,员工实际领取的生活费过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这显然违背了生活费设立的初衷。因此,用人单位在扣除社保费用时,应当确保员工实际领取的生活费不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否则,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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