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无效后还能否履行?

我签了一份租赁合同,后来发现这份合同是无效的。可房东非说合同得继续履行,让我按合同交钱。我就想问问,既然合同都无效了,还需要继续履行吗?这里面的法律依据是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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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是不能再继续履行的。这需要先明白无效合同的概念,无效合同就是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它就好像是一张没有作用的废纸,不会对合同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就表明,租赁合同一旦被确定无效,从合同签订的那一刻起,它在法律上就是没有效力的。既然合同本身没有效力,那么基于这个合同所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自然也不具有强制履行的法律依据。 如果已经开始履行无效的租赁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承租人已经支付了租金,出租人需要返还;如果承租人使用了租赁物,可能需要按照实际使用情况给予出租人一定的折价补偿。 所以,无效的租赁合同不需要也不应该继续履行。若在这过程中双方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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