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还在试用期,而且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现在不想干了,不知道能不能直接走人,会不会有啥法律风险或者要承担啥责任,想了解下这种情况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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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否可以直接走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讲,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实际的用工行为,劳动关系就已经成立。 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如果要离职,也应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做是为了给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避免因劳动者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错,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劳动者直接走人,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利影响。比如用人单位可能以劳动者未办理工作交接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或者扣留相关证件等。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离职时,最好还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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