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租赁期届满后能随时解约吗
我租了一套房子,租期马上就要到了。我最近工作变动,想到期后就搬走,换个离公司近点的地方。我就想问问,在租赁期届满的时候,我是不是可以直接跟房东说我不租了,随时就能解除这个租赁合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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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租赁期届满后能否随时解约,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在租赁期届满时,合同正常终止。从理论上来说,此时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承租方可以不再续租,也就是可以“解约” 。但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期满后相关手续办理、通知义务等特别约定,承租方就需要按照约定来执行,不能完全“随时”解约。例如合同约定期满不再续租要提前半个月告知房东,那承租方就应提前通知,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其次,如果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过,出租人若要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承租人留出找房、搬家等准备时间。 另外,即使租赁期届满,若存在一些特殊法定情形,比如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像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总之,租赁期届满后并不一定能绝对“随时”解约,要综合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的各种情况来判断。 相关概念: 不定期租赁:就是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关系,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承租人。 违约金:是合同一方违约时,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于弥补对方损失或惩罚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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