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不在家住物业费能否减免?
我买了套房子,但因为工作原因长期不在家居住。我觉得我没享受到物业的很多服务,比如楼道卫生、小区绿化啥的。想问问这种情况下,物业费可以减免吗?有啥依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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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后,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虽然长期不在家居住,但物业公司仍然按照合同约定为小区提供了诸如公共区域的清洁、安保、设施维护等服务,这些服务的成本并不会因为个别业主不在家而减少。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能仅仅以长期不在家住为由要求减免物业费。 不过,有些地方可能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如果业主长期空置房屋,可以适当减免物业费。例如,有些地区规定空置房屋在一定期限以上的,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过双方协商后,按照一定比例减免物业费。但这需要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 如果想要减免物业费,业主可以主动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向其说明长期不在家居住的情况,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的减免意见。同时,也要注意留存相关的沟通记录,以防后续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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