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是否可以按出资比例分割?
我和我爱人一起买了套房子,买房的时候我俩出资比例不一样。现在我们感情出了问题,可能要分开,想知道这房子在法律上能不能按照我们当时的出资比例来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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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关系中,夫妻房产是否按出资比例分割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共同共有,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使双方出资比例不同,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候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而不是按出资比例。不过,若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就会按照协议来,也就是按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这种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是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补偿的。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要是能证明各自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的可能性较大,分割时会按出资比例来;若无法明确出资比例,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进行平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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