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业务能否用新公司发工资?
我之前有一些业务,现在新成立了一家公司。我想知道,能不能用这个新公司来给做以前业务的员工发工资呢?我担心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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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以前的业务能否用新公司发工资,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来看,如果员工与原来开展业务的主体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工资发放原则上应当由该主体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里的用人单位就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 假如员工的劳动关系没有从原主体转移到新公司,却用新公司来发工资,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例如,在劳动纠纷发生时,劳动关系的认定会变得复杂,可能影响员工权益的保障,也可能给新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不过,如果原业务主体、新公司和员工三方协商一致,将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到新公司,这种情况下新公司发工资是可行的。这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新公司要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另外,从税务方面考虑,工资发放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以及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等问题。不同主体发放工资在税务处理上是不同的。如果随意用新公司发放与新公司业务无关的工资,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理支出,从而引发税务风险。所以,在决定是否用新公司发放以前业务的工资时,需要综合考虑劳动关系、税务等多方面的法律规定,确保操作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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