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说不干就不干了且没签合同,这种情况可以不发工资吗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有个员工没跟我们签合同,前几天突然就说不干了,直接就不来上班了,这让我们的工作安排受到了影响。我就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公司可以不给他发工资吗?主要想了解下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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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不发工资。首先来解释一个概念,事实劳动关系,就是说即便用人单位和员工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但员工实际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单位也接受了,这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只要员工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工资。即便没有签订合同,也不能成为不发工资的理由。 而且,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支付劳动报酬。所以,哪怕员工突然离职且没签合同,用人单位也要按照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员工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员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工资。 不过,如果员工未按照规定通知用人单位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比如生产停滞、工作交接延误等,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但这个赔偿不能和工资混为一谈,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不发工资。赔偿范围应当限于用人单位实际损失的范围,且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总之,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同时也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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