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的首付款离婚时能要回来吗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当初买房时是父母出的首付款。现在闹离婚了,就想知道这笔父母出的首付款,在离婚的时候能不能要回来。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规定和判断的,希望能有个准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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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父母出的首付款能否要回来,得看具体情况。 首先,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会被看作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首付款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这种情况下离婚时父母不能单独要回首付款。不过要是父母能拿出证据,比如有书面声明等,明确表示该首付款仅仅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离婚时父母就可以主张要回首付款。 其次,要是房屋登记在出资父母子女一方名下,并且父母有证据能证明首付款是他们个人出资,同时也能证明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那么离婚时,首付款应归该子女所有,父母可以要求要回。 最后,如果首付款实际上是子女向父母借的钱用来购买房屋,而且有明确的借款协议,或者其他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那么离婚时,父母可以要求子女偿还这笔借款,也就是能要回首付款。 相关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要判断父母出的首付款在离婚时能否要回,要综合考虑房屋登记情况、父母出资意愿以及是否有借款协议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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