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占有改定是否可以善意取得?

我在和别人交易物品时,采用了占有改定的方式。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对方进行交易的,现在有人说这个物品可能有问题。我想知道,通过占有改定这种方式,我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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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占有改定
  • #善意取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占有改定是一种交付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在物品交易时,虽然物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买方,但卖方仍然继续占有该物品。而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关于占有改定是否可以善意取得,在我国法律实践和理论上存在一定的争议。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了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即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在占有改定的情况下,虽然满足了部分善意取得的要件,比如受让人可能是善意的,也支付了合理的价格。然而,占有改定这种交付方式是否能被认定为符合“已经交付给受让人”这一要件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占有改定中出让人继续占有标的物,受让人并没有实际获得对标的物的直接控制和支配,这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中对物权公示的要求,因为物权公示的目的是让外界知晓物权的变动情况,而占有改定没有很好地实现这一点,所以不能构成善意取得。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如果严格按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只要满足其他条件,占有改定也可以构成善意取得。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如果受让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出让人有处分权,并且整个交易过程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那么也有可能认定构成善意取得。但总体而言,由于占有改定的特殊性,其构成善意取得相对其他交付方式会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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