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否可以卖出去?
我家有套安置房,现在家里急需要用钱,想把这套安置房卖出去。但我不知道安置房能不能卖,也不清楚相关的规定。所以想问问,安置房到底可不可以卖出去,卖的时候有啥要注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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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一般来说,安置房能否卖出去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通常这个期限是5年。以《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为例,其中规定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但依法发生继承等非交易类行为以及由原安置区、县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回购的除外。 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在决定出售安置房之前,一定要确认房屋的产权状况和交易限制。可以查看安置协议、房产证等相关文件,或者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拆迁管理部门咨询。同时,在交易过程中,要签订详细的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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