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否可以转让和继承?
我名下有一套房子,给亲戚设立了居住权。现在亲戚想把居住权转让给别人,或者以后让他子女继承居住权。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就想知道居住权到底能不能转让和继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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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法律规定的目的来看,居住权是为特定自然人的生活居住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它是给予特定人居住房屋的权利,是保障特定人居住权益的一种方式,而不是一种可以随意交易或者传承的财产权利。 比如,老张为老李设立了居住权,让老李能在他的房子里居住养老。这个居住权是专门给老李的,老李不能把这个居住权卖给别人或者让自己的子女来继承这个居住权。如果允许居住权转让和继承,就会背离设立居住权保障特定人居住需求的初衷,也可能引发一系列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居住权多次转让后导致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使用情况难以控制等问题。所以,居住权不能转让和继承是法律明确规定且有其合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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