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工资该如何办理离职手续?
我之前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到了发工资的日子却一直没收到工资。我现在不想在这干了,想知道这种没拿到工资的情况下,要怎么办理离职手续,要注意些什么,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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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了劳动合同却没有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无需专门办理复杂的离职手续。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公司不发工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有法定的解除合同权利。 首先,劳动者要做的是保留好能够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文本、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银行工资流水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进行的维权过程中非常关键。 然后,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公司未发放工资的情况,要求公司给出合理的解释以及发放工资的时间节点。要是协商没有取得效果,那么劳动者可以采取进一步措施。 一方面,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进行查处,他们会责令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凭借之前保留的证据,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还能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总之,劳动者在面对这种情况时,要冷静地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活动。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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