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建房是否可以卖给别人?
我手里有套还建房,现在经济上有点紧张,想把它卖了缓解一下资金压力。但我不知道还建房能不能合法地卖给别人,也不清楚这其中有没有什么法律限制和需要注意的地方,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还建房到底可不可以卖给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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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建房,通俗来讲,就是因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后,给被拆迁人用来安置居住的房屋。还建房能否卖给别人,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种情况是已经取得了完全产权的还建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还建房的产权人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就意味着拥有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这种情况下,产权人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还建房卖给他人的,这和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在法律性质上是一样的,双方需要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并且按照规定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另一种情况是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还建房。有些还建房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建设手续不全、未缴纳相关税费等,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这种情况下,从法律层面来说,产权并不明晰。在一些地方,可能会有相关政策限制这类还建房的交易。即使进行交易,也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例如,可能会因为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不能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虽然实践中对于这条规定是否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存在一定争议,但这种交易行为还是存在不确定性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所以,还建房能不能卖给别人,关键在于是否取得了完全产权。在进行交易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的产权状况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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