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工资能否等生育津贴下来后再发放?
我现在正在休产假,公司说要等生育津贴下来后才给我发产假工资。我有点担心,怕到时候有什么变故,也不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可以等生育津贴下来后再发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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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是否可以等生育津贴下来后再发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生育津贴的概念。生育津贴本质上是对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并且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将生育津贴作为产假工资支付给女职工。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正常的工资发放周期先行支付产假工资。这是因为,生育津贴的审批和发放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等到生育津贴下来后再发放工资,会导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没有收入来源,影响其正常生活。当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如果生育津贴高于用人单位已支付的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应该将差额部分支付给女职工;如果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已支付的产假工资,用人单位无需再进行调整。 如果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产假工资,且要按照正常的工资发放时间支付,不能等所谓的“生育津贴”(因为未参加生育保险就没有生育津贴)下来后再发放。 所以,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等生育津贴下来后再发放产假期间工资,而是应该按照正常工资发放周期先行支付,之后再根据生育津贴的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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