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房屋中介合同能撤销吗


出售房屋中介合同能不能撤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中介合同。按照《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出售房屋中介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这个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说,你以为合同里约定的中介服务费是房价的1%,结果后来发现实际是3% ,这就属于重大误解。 要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中介故意隐瞒房子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事实,诱使你签订了合同。 还有,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同样有权请求撤销。 另外,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也能请求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不过,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以及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相关概念: 重大误解: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欺诈: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显失公平: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