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原劳动合同尚未解除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呢?

我目前面临一份原劳动合同还没解除的情况,现在有新的工作机会想签新合同,但又担心违反法律规定。想了解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签新合同,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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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原劳动合同没有解除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能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这是因为在原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内通常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使得劳动者在原劳动合同未解除时可以签订新合同。例如,当原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时,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再和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另外,如果新签订的合同与原劳动合同在性质上不同,且不涉及原单位的机密,不违反各单位规定和当地法律,也是可以签订新合同的。比如,劳动者在业余时间利用自身特长为其他单位提供非全日制的劳务服务,与原劳动合同并不冲突,这种情况下签订新合同是被允许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新合同之前,劳动者应当谨慎考虑自身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避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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