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猝死能够被认定为工亡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猝死认定工亡这方面的情况。我身边有人在上班的时候突然就不行了,紧急送医也没救回来,现在家属都很悲痛,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成工亡,想具体知道猝死认定工亡的条件、标准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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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亡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工亡,简单说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相关原因导致的死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也就是说,如果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就可以视同工伤,进而认定为工亡。比如,员工在正常上班时,突然身体不适,很快就死亡了,或者经过不超过48小时的抢救最终还是离世,这种就可能被认定为工亡。但要是员工是在请假或休假休息期间,突发疾病死亡,通常不应该认定为工亡 。不过,如果员工因公出差、外勤,或受用人单位安排外出完成特定事项,突发疾病死亡的,也应认定为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 一旦被认定为工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相关概念: 工亡: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死亡。 统筹地区:一般是以地级市为单位进行工伤保险的统筹管理区域。 供养亲属:是指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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