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三年前发生工亡事故现在还能打官司吗?

三年前我家亲戚因工死亡,当时没处理好赔偿问题。现在我们想通过打官司解决,不知道还符不符合法律规定,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来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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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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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三年前工亡是否还能打官司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诉讼时效和工亡认定等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说说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从这个规定来看,三年前工亡,如果从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已经过了三年,对方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这样权利人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但诉讼时效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像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其次,工亡认定也很关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三年前工亡一直没有进行工伤认定,那么现在申请工伤认定可能会面临很大困难,因为已经远远超过了规定的申请期限。不过,如果有正当理由,比如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未能及时申请,也可以尝试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 综上所述,三年前工亡还是有可能打官司的,但会面临诸多法律障碍。在决定打官司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详细分析具体情况,看看是否存在可以突破诉讼时效和工亡认定期限限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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